平原和盛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平原縣內,所屬行業為:禽類屠宰、肉制品及副產品加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關于下達2023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企業屬于強制性審核,公司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委托德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為咨詢單位開展了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本輪清潔生產審核共產生并實施完成了4個清潔生產方案,其中無低費方案2個,中高費方案2個,方案總投資28.1萬元,年產生經濟效益34.47萬元。方案實施后公司節約用水69169m3/a,節約用電7.5萬kWh/a,節約燃氣3000m3/a,減排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為0.86kg/a、0.6kg/a、56.1kg/a,減少污水排放69169m3/a,廢水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外環境的COD減排3.46t/a,氨氮減排0.346t/a,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審核后全廠清潔生產水平為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 2024年3月22日,由德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專家組,對平原和盛食品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情況進行了驗收。 根據驗收專家組意見,公司對現場、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3月31日,經驗收專家組復核,驗收專家組認為:平原和盛食品有限公司本次審核達到《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的相關要求,同意通過驗收。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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