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區鑫德供熱管理有限公司 清潔生產審核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下達2023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魯環字[2023]36號)要求,現向公眾公示我公司審核前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污排污狀況,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 一、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德州市陵城區鑫德供熱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占元 企業所在地址:德州市陵城區經濟開發區財源路東段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濃度和數量: 1、廢氣 公司有組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為燃煤鍋爐產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SNCR-SCR聯合脫硝、袋式除塵器處理,通過1根100m高排氣筒排放。石灰石制粉、碎煤機等備料系統產生的顆粒物,輸送中轉站、燃料上料裝置、皮帶運輸機等輸送系統產生的顆粒物,燃料料倉、燃料堆場、灰渣場、粉煤灰庫、脫硫劑料倉、脫硫副產物庫房等貯存系統產生的顆粒物,均采取相應的密閉措施后無組織排放。 根據監測數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30.7mg/m3、64.3mg/m3、2.41mg/m3、2.6×10-5mg/m、<1級,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標準值要求。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濃度0.302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要求。 2、廢水 鍋爐排污水回用于廠區淋渣、軟化水再生廢水回用于廠區冷渣、循環冷卻水排污水回用于廠區冷渣 ,均不外排。脫硫廢水經中和+絮凝處理后用于廠區冷渣,每兩個月排放一次。 根據監測數據,DW001脫硫廢水排放口pH最大值為7.9無量綱,汞、砷、鉛、鎘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0.25μg/L,1.3μg/L,<0.05mg/L,<0.012mg/L,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標準限值要求。 三、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 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潤滑油(8t)、廢催化劑(六年更換一次,每次更換產生量為28t),分類收集在危廢暫存間后,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四、依法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 1、風險防范設施 該項目風險物質主要為廢機油。 企業針對存在的環境風險,采取防范措施具體情況如下:嚴格按《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通則》(GB15603―2022)的要求貯存和管理所用化學危險品。危險品在裝卸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化學品倉庫、危廢暫存間已設防滲漏、防腐蝕、防淋溶、防流失措施。 2、環境安全三級防范措施 一級防控措施: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并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嚴格落實執行防范措施,加強生產監督管理;危險品在裝卸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泄漏。 二級防控措施:儲罐儲存有防火防爆技術和噴淋措施,現場配有固定消防設施和噴霧狀水裝置,并有小型二氧化碳、泡沫、干粉滅火劑,遠離熱源、火種,防止陽光直射;企業建設事故應急池,當廠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將泄漏物轉移到事故應急池,消防廢水、洗消廢水等通管網收集到事故應急池內。 三級防控措施:當發生重大事故,一、二級防控體系無法控制污染物料和事故廢水時,關閉雨水排放口閥門,防止事故情況下物料經雨水管線進入場外。同時,廠區門口備有沙袋,將事故廢水(消防廢水、洗消廢水等)控制在廠區內部,作為三級防控。事故結束后,根據廢水檢測成分委托具有資質單位處理。 3、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2022年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通過專家組評審和德州市生態環境局陵城分局備案,公司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正常開展了“應急預案演練”,日常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知識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