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名稱:臨邑恒利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二、企業所在地址:臨邑縣開元大街28號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濃度和數量: 企業排放的廢氣污染物主要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2#鍋爐采用低氮燃燒+SNCR+爐后半干法脫硫+脈沖布袋除塵;3#鍋爐采用低氮燃燒+SNCR+爐后半干法脫硫+脈沖布袋除塵;4#鍋爐采用低氮燃燒+SCR+電袋復合式除塵+脫硫石灰石-石膏法脫硫+旋匯耦合裝置+管束式除塵除霧器等,2#、3#、4#鍋爐通過一根150米排氣筒排放。根據監測報告可知,現有工程鍋爐煙氣污染物SO2、NOx、顆粒物排放濃度分別為5.11mg/m3、31.3mg/m3、1.68mg/m3,均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9)中表2限值要求(SO2標準限值35mg/m3,NOx標準限值50mg/m3,顆粒物標準限值5mg/m3),達標率100%。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9)中表2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廠界最高濃度為0.274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0mg/m3)的要求;氨廠界最高濃度為0.59mg/m3,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9)中氨廠界濃度1.0mg/m3限值要求。 項目現有工程生產廢水優先廠內回用,鍋爐排污水和化水車間部分排水,補充至脫硫系統;冷卻塔排水、含油廢水和脫硫廢水回用于煤場和轉運噴灑降塵;化水車間部分廢水回用至地面及車輛沖洗、灰渣拌濕,剩余部分由管網排至臨邑縣第一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A標準后排放。根據在線監測及監測報告可知,綜合廢水排放口外排廢水總汞、總砷未檢出,pH:8.69(無量綱)、COD:53mg/L、SS:21mg/L、氨氮:0.871mg/L、BOD5:9.3mg/L、總磷:0.96mg/L、總氮:3.35mg/L、全鹽量:1160mg/L,現有工程廢水總排水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A級標準的要求。 四、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 1、公司產生的危廢主要為: 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脫硝催化劑和廢機油等,廢機油收集在危廢暫存間后,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脫硝催化劑更換后,在廠內不暫存,直接由廠家回收再生。 2、危廢防控措施: (1)貯存過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預防措施: ①地面與裙腳用堅固、防滲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與危險廢物相容; ②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設置導流渠,并建有事故廢液收集池; ③各類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分類隔開存放; ④貯存設施配備防爆照明設施、并設有消防器材; ⑤按照規范張貼警示標示,危險廢物包裝粘貼危險廢物標簽; ⑥危險廢物的貯存應根據其特性選擇貯存器具,確保材質耐腐蝕、密封完好、牢固性強。 (2)運輸過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險廢物運輸車輛由公司車輛主管部門統籌調配管理,該車輛只能在車輛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保障下進行危險廢物類貨物的運輸工作。 ②駕駛該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經過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培訓并合格,工作態度認真負責,技術熟練,熟悉道路情況。應做到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關法規。具備一定的對所運危險貨物實施應急處理的知識和能力。 ③執行危險廢物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滿足性能狀況良好,車容整潔、車廂內清潔干燥,并嚴格按要求配備和使用了合格的安全、消防等應急防護器材。 ④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的例行檢查、車輛二級維護等管理規定,及時發現和處理車輛存在的機械故障等隱患問題,提高車輛的行駛性能,以確保該類車輛的安全行駛。 ⑤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在出車前,應根據本次運輸廢物的危險特性,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領取人員防護裝備和隨車應急處置物品;檢查隨車醫用救護包是否完好。 ⑥危險廢物運輸車輛裝車前,駕駛員必須認真檢查貨物類別及其性質,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包裝技術要求,并粘貼有明顯的標識,對達不到安全規范要求,可以拒絕接收運輸。嚴禁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對性質不相容的貨物進行拼裝,嚴禁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進行超載運輸。 ⑦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在車輛裝卸時,應根據將運輸的貨物的特性,向裝卸工人講解相關的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范知識,要求其嚴格遵守裝卸操作規程,以防止違規操作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 六、依法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 1、廢氣風險防范設施 本項目涉及的廢氣風險主要為氨水、鹽酸、硫酸泄漏產生的大氣環境影響、地表水環境影響、車間發生火災次生環境污染事故。 企業針對存在的環境風險,采取防范措施具體情況如下: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并對環保設施定期監測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于各生產車間設置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設施。 2、環境安全三級防范措施 第一級防控措施:裝置區均設置導流溝,并與雨水收集池相連;罐區均設置圍堰;從而構筑生產過程中環境安全的第一層防控網,將泄漏物料切換到處理系統,防止污染雨水和輕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環境污染; 第二級防控措施:廠區設置100m3 的事故水池一座,設有事故廢水導排系統,事故廢水可進入事故水池中,從而切斷污染物與外部的通道,將污染控制在廠內,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環境污染。 第三級防控措施:廢水管道設切斷閥,確保事故狀態下的廢水不外排。廠區雨污分流。初期雨水采用環形溝收集進入廢水收集池,然后通過管道輸送至事故池,再分批進入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 3、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臨邑恒利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為確保生產穩定運行、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制定了嚴格的工藝操作規程,采取了相應的防止火災和控制污染事故擴大的安全措施以及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同時針對識別出的環境風險因素,編制了《臨邑恒利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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